本报海口4月30日讯 (记者罗霞 通信员陈大富 陈力)海南日报记者4月30日从省商务厅得悉,《海南省促进汽车生产暂时性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出台,触及激励新动力汽车生产、调剂利用逾期未利用目的、优化汽车生产环境等内容。
在激励新动力汽车生产方面,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注销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动力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车辆治理部门注销上牌的生产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
在调剂利用逾期未利用一般小客车增量目的方面,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目的的根底上,将估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利用目的提早调剂利用,每月配置3万个目的停止摇号。
在优化汽车生产环境方面,制订新动力汽车售后服务规范,高低床-E(带床下柜和鞋架),加强售后服务网点树立,降职售后服务程度;加强汽车销售监管,建设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余相干产品的价钱和各项服务收费明示制度;规范二手车买卖,摇把式手动密集架(柜),支持企业探求展开二手车进口业务;激励行业协会、企业展开促销流动,带动汽车及相干产品生产。